“其刑雖重,卻有震懾不軌、穩(wěn)固江山之效。輕易更易,恐……恐損及法典之威嚴,動搖國本啊。”
朱由檢放下茶盞,聲音平緩道:“朕非心慈手軟,更非縱容悖逆?!?
“然,律法之威嚴,在于其公正與必然,而非一味嚴酷。”
“昔年太祖制定《大明律》,亦曾‘法貴簡當,使人易曉’?!?
“十惡之中,如謀反、謀叛,確屬罪不容誅?!?
“然,諸如大不敬一項,范疇過寬?!?
“或因措辭不當,或因禮儀細微疏忽,便可能墜入此罪,輕則斬首,重則族誅?!?
“如今大明,工商漸繁,報紙大興,士民議論朝政之風,較以往更顯。”
“朕要廣開路,察納雅,便不能因罪人,動輒以大不敬相挾。”
“律法當明確,大不敬之核心,在于惡意詛咒君上、公然毀棄皇家象征、蓄意危害帝后,至于官員士庶平日議論政事得失、批評官吏,只要非捏造事實、惡意煽亂,便不當以此論罪?!?
“可歸于上書奏事犯諱、違反儀制等較輕條款處理?!?
之前,大明內(nèi)憂外患,某些人妄圖用士林輿論來綁架朝廷,逼宮自己這個皇帝,朱由檢不得不拿祖制生員不許議事為由,禁止生員議論朝廷。
但如今,大明已經(jīng)穩(wěn)定下來,一些相應的政策也該進行變革了。
正如后世一句話,沒有任何一眾體制、政策可以長久的執(zhí)行下去,執(zhí)政者能做的,唯有不斷地進行革新。
“再者,株連。”
“一人犯罪,誅連三族、九族,乃至門生故舊?!?
“此刑之酷,歷朝皆有詬病。”
“朕以為,除謀反、謀叛主犯之直系親屬,確知其參與或受益者,可依法連坐外,其余遠親、不知情之族人、仆役,應予寬免,沒官為奴已是極限。”
“至于門生、同僚,無確鑿同謀證據(jù)者,更不應牽連?!?
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誠作為官首領,對此感觸頗深,他謹慎道:“陛下仁厚,天下共仰。”
“放寬路,限制株連,確能收攏士民之心?!?
“然……臣恐執(zhí)法之吏,日后把握尺度不易。”
“或有奸猾之徒,借批評之名,行政擊之實?!?
“或有重罪者,因株連范圍縮小而僥幸?!?
朱由檢直接回道:“所以律文要寫清楚,細則要明白?!?
“何為惡意,何為公然,何為確知參與,需有相對明確的界定?!?
“刑部、大理寺、都察院、警察部需反復斟酌、形成判例,讓諸司效法?!?
“法司官吏若故意曲解、羅織罪名,則按枉法、故入人罪嚴懲不貸?!盻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