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川家茂看著那份條約,那只曾經(jīng)揮斥方遒、號令天下的手,此刻,抖得連筆都快要握不住。他最終,還是用盡全身力氣,在那份將國家命脈拱手讓人的文件上,簽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那支筆劃過紙面,發(fā)出的“沙沙”聲,充滿了屈辱。
然而,他以為這已經(jīng)是地獄的盡頭。
他錯了。真正的地獄,此刻才剛剛向他敞開大門。
在德川家茂簽完賠款條陳,整個人如同被抽干了精氣神,幾乎要癱倒在椅子上時,林乾卻換上了一副和藹的面孔。
“將軍辛苦了?!彼踔劣H自為對方添了些茶水,那溫和的語氣,仿佛剛才那個敲骨吸髓的債主并非是他本人,“本官知道,三千萬兩白銀,對貴國而,是一筆沉重的、甚至是不幸的負擔(dān)。”
德川家茂的嘴角抽搐了一下,卻不敢發(fā)作。
“所以,”林乾微笑著,將這杯加了毒的茶推了過去,“為了幫助貴國,盡快地還清這筆債務(wù),為了增進兩國友誼,本官愿意,為貴國指一條‘共同富?!拿髀?。”
他再次對蘇明哲頷首。
蘇明哲從箱中取出了第二份文件。與上一份充滿了血腥味的賠款條陳不同,這份文件的紙張潔白如雪,帶著一股淡淡的墨香。封面上,用工整的館閣體寫著一行大字——《大周東瀛友好通商條陳》。
“友好”二字,刺得德川家茂眼角生疼。
蘇明哲翻開文件,用他那不帶任何感情的、如同宣讀律法般的語調(diào),開始宣讀條約的第二部分——通商權(quán)利。
“為促進兩國貨物流通,增進世代友誼,茲定立以下條款?!?
“第一條:開放五口通商。東瀛國需永久性開放長崎、江戶、大阪、下關(guān)、新瀉五處港口,作為自由貿(mào)易區(qū),準許大周商船、兵船自由停泊、駐扎、補給。”
德川家茂的心,猛地一沉。
“第二條:協(xié)定關(guān)稅。為避免貿(mào)易摩擦,體現(xiàn)公平公正之原則,凡大周出口至東瀛之所有商品,其關(guān)稅稅率,必須由雙方派員協(xié)商決定。未經(jīng)大周領(lǐng)事同意,東瀛官府不得擅自更改。”
協(xié)商決定?這四個字背后的含義,德川家茂聽懂了。那就是,大周單方面定價。這是在閹割東瀛的海關(guān)自主權(quán)!
蘇明哲的聲音還在繼續(xù),冰冷而又清晰。
“第三條:治外法權(quán)。為方便我國商旅,減少不必要之司法糾紛。凡大周公民,在東瀛所有通商口岸,無論與本地人或我國人發(fā)生何項爭訟,皆由大周派駐之領(lǐng)事館自行審理,東瀛官府不得干涉?!?
這已經(jīng)不是閹割,這是在活生生地,從東瀛的身上,剜下一塊名為“司法主權(quán)”的心頭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