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海縣。
沈思之走之前回頭看一眼看守所,卻看到那天審問她的胖警察。
沈思之心里一咯噔,可能在警察眼里已經認定她是小偷了,只是證據(jù)不足不能把她繩之于法。
她也不知道她能獲得幾日自由。
能有幾日算幾日,目前她最重要的是賺錢,約定的還錢日子快到了,留給她的時間不多了。
沈思之走后,胖警察還在原地站著。
突然一個熟人撞了他一下:“張隊,你怎么在這?”
“沒什么?!?
那熟人也順著張隊的視線看到沈思之:“可惜了那么大的案子居然證據(jù)不足?!?
張隊自顧自的說:“很可能,她就沒偷。”
“那不是更好,那你在這苦難什么?”
張隊:“我只是想到我們審訊時這小姑娘說的話,她說她兩次都是被人陷害的,如果這小姑娘沒有撒謊,上千萬手表的事不是她偷的,那四年前的案子,是不是有點問題?”
“有道理,但是即便她是冤枉的,沒有新的證據(jù)出現(xiàn)無法翻案?!?
張隊也明白,僅憑一句話根本無法啟動調查。
沈思之拖著行李箱來到市中心,思考著做什么工作來錢快,想了就走,沒那么復雜的人際關系,不用她出示無犯罪證明的工作。
想來想去,來錢快的工作,要么不合法,要么很苦。
她似乎也能理解為什么有些犯人出來后會重操舊業(yè),因為出來后生存太難了。
她本就沒有舊業(yè),所以她選擇吃苦。
她沒辦法成為一個全職外賣員,只能找一個眾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