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年借著那場諸天大祭。
林奇在夢幻泡影之中布下祭祀儀軌。
以一顆超新星彈珠為祭品,獻祭給夢幻泡影。
用一整顆超新星中所蘊藏的力量,為夢幻泡影定下了第一誡。
行走異域者,朝生暮死。
此后即使夢幻泡影被建設(shè)改造成了如今的主神空間。
但這條被寫入夢幻泡影底層法則的第一誡,依然在影響著如今的主神空間。
而現(xiàn)在林奇想要再次舉行一場大祭。
以天皇鏡為祭品。
用天皇鏡中所蘊藏的偉力,為夢幻泡影,不對。
是為現(xiàn)在的主神空間寫下第二誡。
這并不是林奇在突發(fā)奇想,異想天開。
事實上在遲遲無法真正將人皇劍煉化,如臂指使。
化作可以讓自己增強實力的底蘊后。
林奇便已經(jīng)考慮過要不要以人皇劍為祭品,從而在夢幻泡影中降下第二誡。
可一來他與五帝后裔家族的賭斗還需要人皇劍作為賭注。
二來便是以大祭的方式。
通過獻祭一件先天靈寶,為夢幻泡影降下第二誡的做法。
實在是太過奢侈。
因為所有能夠?qū)崿F(xiàn)的祭祀之法的根本原理,就在于浪費力量。
其核心的基礎(chǔ)運轉(zhuǎn)法則就是這件祭品中所蘊藏的力量,我沒辦法消化利用。
所以我便獻祭給一個比我偉大的存在。
神魔也好,仙佛也罷,亦或者是天道之類的。
總之你比我強,那我把這東西獻給你。
你收下后,然后你再賞賜一點我能用的東西給我。
所有的祭祀之法的運轉(zhuǎn)原理都是這樣的。
所以光是這大祭之法所造成的浪費。
便足以讓林奇被五帝后裔家族口誅筆伐,恨不能把林奇家的祖墳都給刨了。
而且別說是人皇劍這樣本身就自帶歷史底蘊的完整的先天靈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