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琦在一旁說道:“案子倒是不復雜,就是一個長工之子,因為幾個少爺欺辱他和他妹,憤而拔刀,在場七人,死了四個,重傷三個。
那小子事后主動去了府衙自首!
駱城縣令華子辰被罷免后,本地一秀才被臨時征辟為縣令,他有些拿不準該如何判處,便吧案子送到了我這兒?!?
葉梟不以為然,什么拿不準如何判處。
分明就是因為自己之前,有替劉三出頭的事跡。
所以這官員在試探自己的態(tài)度。
不過葉梟對此,倒也并不反感。
最起碼有所考量。
沒有任由心意胡來。
“你怎么看?”
葉梟看向韓琦,韓琦想了想,說道:“屬下以為,此子雖然事出有因,拔刀自衛(wèi),可下手過重,殺四人,而傷三人,若是不罰,恐使百姓血性過勝!當處以監(jiān)禁或充軍之罪!”
見葉梟未說話,韓琦繼續(xù)說道:“殿下,此子固然可憐,可殿下要考慮一下,若是真是人人有樣學樣那各處治下,這類事情,說不定會多出很多”
“然后呢?”
葉梟語氣有些不悅!
“難不成普通百姓就活該受人欺辱?
至親之人,被人侮辱,不憤然拔刀,難道還要在一旁冷眼旁觀?
他還是講武堂之弟子!我將來要靠他們,與敵廝殺!
連至親都不敢保護,一點血性都沒有,敵酋來襲,我能指望他為我搏命殺敵?
百姓有些為保護自己和家人,有些血性,又怎么了?
難道百姓就該唯唯諾諾?”
韓琦被他問的有些喘不過氣即便他出身百姓,可是當了官員,卻下意識考慮的就是治下所謂的安穩(wěn)。
葉梟將案卷放在一邊,冷聲道:“這類事情多了,那就是該死的人多了!只要案情清晰,證據充足,確保并無冤假,人渣死了,那便是該死!
傳本王之命,此人,無罪!
另外,這七人,打人,意圖奸污,著令七家每家賠償此人家屬一百兩銀子,你讓可靠之人將那長工全家遷至別處居住,謹防報復!
那三個沒死的,傷人和奸污未遂,監(jiān)禁三年!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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