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為大唐最高統(tǒng)治者,皇帝發(fā)布的命令共分五種,分別是――詔、旨、敕、制、諭五種。
這其中,詔是正式文件,一般涉及的是國家大事,宣布重大事務,譬如冊立太子、皇后、追謚王爵,這種需要昭告全天下的大事,才會使用“詔書”的形式。
詔這種公文里面又分出了一種叫做“制”的文書,主要的作用是向天下子民發(fā)布律法、改革、征兵等公文。
李瑛去年實行改革的時候,對全國各州縣發(fā)出的文書就一律使用“制書”的形式,對經(jīng)濟、行政、軍事等方面做出正式宣布。
這兩種文書雖然都需要皇帝拍板,但代表的是國家意志,也就是滿朝文武全都支持的事情,只能由中書省起草,門下省審核,再由中書省發(fā)出。
除了詔與制之外,皇帝發(fā)布的正式?jīng)Q定稱之為“旨”,這表示是經(jīng)過皇帝慎重思考之后做出的正式?jīng)Q定,若敢違抗就等于公開與皇帝作對。
皇帝日常做出的口頭指示,以及臨時性的指示稱之為“諭”,表示這是皇帝臨時做出的決定,嚴厲性比“旨”稍微輕一點,有時候可以撤銷或者更改。
不同于詔書、制書只能由中書省起草,圣旨、圣諭也可以由內侍省的宦官起草傳達,這也是后世的影視劇中千篇一律都由太監(jiān)宣讀圣旨的原因。
詔、制與旨、諭的區(qū)別就是,旨、諭無須與大臣商議,皇帝就可以一九鼎,有時候違抗圣旨的后果可能比違抗詔書還要嚴重,畢竟這是直接挑戰(zhàn)皇帝的權威。
在詔、制、旨、諭四種形式之外,還有一種專門用于官員的文書,稱之為“敕旨”。
內容是對官員的任免調整以及訓誡警告,不管是升官還是貶職,下達的公文一律使用“敕”字,或者稱為“敕旨”,或者稱為“敕諭”。
相對而,敕旨更加嚴重一些,這表示是經(jīng)過皇帝慎重思考下達的公文,表示皇帝很憤怒,后果很嚴重。
“臣李白接旨!”
李白急忙穿戴好官袍,匆忙來到院子里作揖接旨。
這時候接圣旨并不需要跪著迎接,只有獲得封賞之時表達謝意才需要下跪接旨。
使者緩緩展開手中的敕旨,當著滿滿當當一院子的人高聲宣讀。
“敕旨:大理寺少卿、御史中丞、巡撫各省欽差大臣李白聽旨。
圣人三番五次告誡于你,盡早將汝妻許氏之靈柩遷入隴右祖墳,使之瞑目于九泉,以補汝之過失。
汝亦向圣人承諾,清明之前定將許氏之靈柩遷回隴右。
而今清明之節(jié)已過一月有余,汝卻拋諸于腦后,如此行為分明是目無圣人,亦無道義,更無道德,實屬欺君罔上,罪大惡極!
敕旨到日,即行革去李白一切職務,即刻返回長安向圣人述罪。欽此!”
李白聞猶如五雷轟頂,頓時一跤跌倒在地。
“我、我沒有欺君,我也沒有食,這不是有人舉報潞州有一樁貪官草菅人命案,我打算查完案子后再去汝南嘛……”
李白既像是在自自語,又像是在為自己申辯。
宣旨的胥吏將敕旨雙手交給李白:“太白先生,小人只負責宣旨,個中緣由還是請你回到長安后去向圣人解釋吧!”
“唉……我冤枉?。 ?
李白坐在地上捶胸頓足,甚至嚎啕大哭起來,“我就是想調查完了潞州的這樁冤案,再去平陸把亡妻遷到隴右,我并非有意欺君,我太冤枉了……嗚嗚,我冤枉??!”
“太白先生,告辭!”
宣旨差役也懶得聽李白廢話,又將另外一封“敕諭”交給李白身邊的一名刑部官員,讓他們自行閱讀,隨后告辭,麻利的離開了驛館。_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