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也承受很多方面的責難。
在布坊之中,最令他頭疼的事情,就是用人問題。
江南女子,心靈手巧,作為紡織工人是最合適不過了,但是聚集了大量紡織女工人之后,就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。
最大的問題是風化問題。
因為這是被士大夫責難的主要理由。
所以,徐申春做過很多準備。
他招收的工人,第一大來源,乃是在北方災(zāi)荒之地買來的女人。
雖然大明賑災(zāi)還算得力。
但是朝廷之力,是不可能面面俱到的。自然有照顧不到的地方,雖然朝廷已經(jīng)下令禁止奴婢,卻并沒有明令禁止的買賣人口。
朱祁鎮(zhèn)也想過,但是最后也只能默認這個事實。
處于朝廷既沒有規(guī)定合法,也沒有規(guī)定不合法的空白區(qū)域。
朱祁鎮(zhèn)當初大赦,就廢除了奴隸制度,最少將奴隸用于生產(chǎn)領(lǐng)域是完全廢除了,至于那些家養(yǎng)的從事家庭服務(wù)的人,雖然免去了奴婢的身份,但是這種強依附關(guān)系還在的。
很多事情,在另外一個時代,就是慘絕人寰的事情,比如買賣人口,但是在大明而今的生產(chǎn)關(guān)系之中,是有一定的原因的。
很多普通百姓在受災(zāi)之后,之所以賣兒賣女,一方面是為了讓自己活下去,另一個方面也是讓
孩子活下去。
如果不賣的話,孩子只能與他們一并死罷了。
賣出去之后,縱然為人奴婢也好,進入青樓也好,雖然悲慘一生,但還是能活下去的。
在活著本身就是一個竭盡全力才能完成的任務(wù)的時候。很多事情也是無可奈何。
朱祁鎮(zhèn)即便禁止買賣人口,就能出口成憲,讓人不敢違背嗎?即便如此,也斷了百姓最后一條生路。
但是朱祁鎮(zhèn)自然也不愿意在這方面以大明律的形式背書,而是之前規(guī)定人口買賣的律法都刪除了。
禁止人口買賣,而今不適合,但是朱祁鎮(zhèn)總有一要讓他們適合。
當大明即便最貧窮的百姓,也不用賣兒賣女就能活下去的時候。
而這種人口買賣,就以契約為傭的形式簽訂,一般來說,就是雙方簽訂一個文書,某某為某某做工多少年。如是。
但是都是虛文。
這還是有身份的。在朝廷黃冊之中有登基的。這還要走一個形式,至于那些黑戶,連一個形式都不用走了。
但是僅僅是這樣也是不夠的。
遠途人口販賣也是要成本的。畢竟大明胥吏改革之后,管理都變得嚴苛起來,雖然比不上洪武時代。
但也不是之前連路引都能偽造了。
原因很簡單,罰臟銀是歸為地方財政的。
縣里上上下下,要過一個好年,都要看能罰出來多少了。一個吏員松松手,損失的是整個衙門的利益。
不知道還好,知道了決計不能允許。
之前縣太爺還能一手遮天,但是而今即便是一個小縣之中,八品九品有官身的官員,加起來有十幾個多。
縣令的權(quán)力被這么多佐貳官分割了很多,雖為未必做不到一九鼎,但是想要全部欺瞞下來卻也不容易。
所以即便吏員買通了縣令也不大好操作。
這是要犯眾怒的事情,只要還想向上爬的人官員,就不會做的。
而販賣人口,這種灰色地帶的生意,也是越來越難做了。
所以,徐申春女工第二大來源,就是附近貧困百姓的妻子或者女兒。
江南女子在家織布的并不少,但是小農(nóng)經(jīng)濟,如果能比得上大規(guī)模工廠生產(chǎn)。在徐申春發(fā)家的時候,也應(yīng)該看到很多地方,自給自足的小農(nóng)經(jīng)濟模式被打破了。
徐申春就想盡辦法,讓這些女工進入工廠工作。
一般來說,都是與這些女工的父母,或者說丈夫簽訂了有年限的契約。而這些女工的年齡,也是在十三四歲到三十歲上下。
更老的就沒有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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