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縣令怒道,“張向良是你害的吧?你也是想害死錦衣的幫兇。他可是大皇子殿下,你好大的膽子,與人合謀殺害皇子!”
還想要賞錢?拿了賞錢,吃飽了繼續(xù)害人嗎?
不過,有了葉婷的證,整個(gè)案子倒是一切都清楚了。
兇手、被害人、幫兇,都很齊全。
李縣令擇日升堂,把張嬸、張向良、葉旭陽、葉家家主,都叫來,把整個(gè)案件小范圍公開審理。
最后,宣判。
對梁王、楚二公子殺害大皇子未遂,罪行以及判罰交由上司核定。
對受害人錦衣的賠償也要與上司核定后另行決定。
但是,對于幫兇葉婷的罪行以及判罰卻十分簡單,李縣令可以決定。
“犯婦葉氏,膽大包天,唯利是圖,與楚府二公子楚不怒和梁王勾結(jié),誘引受害人大皇子殿下進(jìn)入埋伏,從而殘忍殺害受害人(未遂),并導(dǎo)致張向良神志不清。
犯婦葉氏,罪惡滔天,罪不容恕,判以斬刑,并對葉氏三族行連坐之罪,流放三千里。
以上判罰,待刑部核準(zhǔn),一并執(zhí)行?!?
判罰書宣讀完,李縣令喝道:“將犯婦葉氏、葉氏一族收監(jiān),張向良無罪釋放。”
葉婷大哭,哀求道:“民婦沒有害人,民婦沒有拿到銀子,是張向良背著錦衣中了埋伏,是張向良害人......”
張嬸氣得當(dāng)堂暈過去。
李縣令宣布“退堂”。
葉氏族長癱倒在地,整個(gè)都懵逼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