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都不想活了,可老父老母身子不好,未婚夫婿也需要她給個交代。
她得茍活著。
那一日,她買的備嫁物品都弄丟了,失魂落魄地回到家,看到父母和阿兄臉上的喜悅,她一個字都說不出口。
她偷偷地哭了一夜,第二天約見李謙,艱難地說出實情:“你上門退親吧,我會把錯處攬到我身上,是我對不住你?!?
“與你何干?要怪就怪那個禽獸!巧娘,我們?nèi)蠊伲寜娜死K之以法!”李謙氣得面紅耳赤,一介書生,握著拳頭好像要打架。
“不行的,我......不想讓爹娘因為我被人說閑話?!瘪T巧娘堅決不肯報官。
李謙沒再逼她,只道會如期娶她,背地里卻打聽到宋愈的住處,自己上門討說法。
然后他便被宋愈的人打斷一條腿。
宋愈“好心”差人把他送回桃花溝,也得以迅速查到了馮巧娘的住處,逼迫她從了他。
不從,就繼續(xù)打斷李謙的另一條腿。
他還揚他可以一夜之間,讓李謙家破人亡,也可以一句話,讓馮巧娘一家子飛黃騰達。
于是馮巧娘被迫跟李謙說了一番絕情的話,違心地跟他退了親。
但是李謙因為事先知道實情,所以反復糾纏不肯罷手。馮巧娘也是從他身上意識到一件事,既然只能委曲求全跟了宋愈,馮家又都是耿直性子,絕對不會接受宋愈的施舍,那她就不能跟家人說實情。
否則她阿兄,她爹娘,都是下一個李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