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,譚軍去人事部報了道,正式成為‘金鑫雷團,的員工,在職務一欄填寫的是‘司機,。
在進城之前,譚軍對汪海洋有些不滿,原因是當日他從如雨那里得知,汪海洋和如煙有些曖昧,他就懷疑因為這樣,所以如煙與自己斷了來往。
不過這次在如雨的事倩上,汪海洋沒有過多的責怪自己,反而幫他還了欠帳,又給他安排了工作,他對他的敵意也就煙消云散。
所以當汪海洋提出花伯尋人的事悄,他就決心好好完成這個任務。
第二天收拾妥當之后,他就帶上珠珠一塊兒前往萬源縣。
坐了火車,又坐了汽車之后,在次日中午他倆到達了數(shù)百公里之外的萬源縣。
手上唯一的線索就是方芳當年的黑白照,連個地址都沒有,所以半天下來,經過一番詢問,他的熱倩立即降了大半,沒人認識相片上這個女人,也沒人認識李俊這個人。
想想也是,都是三十年前的舊事兒,這縣城恐怕已經起了翻天墨地的變化,就憑一張相片,一個名字要去尋找一個人,猶如大海撈針,談何容易。
當天晚上,倆人便在一家賓館安頓下來,明天繼續(xù)尋找。
吃過晚飯,倆人去街上溜達,不知不覺走到一條夜市上,有許多人在那里擺地攤。
珠珠拉著他去瞧熱鬧,買了一件工藝品,譚軍看見那攤主上了年紀,便掏出相片問道:“老伯,你認識這個女人不?”
那老人看了一眼,失聲說道:“這不是方芳嗎?”
譚軍大喜,“老伯,你認識她?”
那老人仔細打量了一下眼前這今年輕人,反問道:“你怎么有她的相片?”
譚軍說:“有人托我尋找這個女人,所以就給了我相片。
”
“是什么人?”
“是這個女人當年的一位朋友,年紀大了,行動不便,就托我來尋找u”譚軍記住汪海洋的話,沒有說出花伯的名字。
那老人嘆了一口氣,“都三十多年了,想不到還有人在找她。
“那你知不知道她在哪?”
老人搖搖頭,“不知道。
”
“那有沒有其它人知道?”
老人想了一下,“有人曾經見過她回過縣城,你往那邊走,在街的盡頭有個賣‘燒烤,的店,你去問那里的老板,他曾經是方芳家的鄰居u”
譚軍道了謝,就往那邊走去。
到了燒烤店,老板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,譚軍買了些燒烤,便把老板叫到桌邊問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