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來李泰招攬著作郎蕭德、秘書郎顧胤、記室參軍蔣亞卿、功曹參軍謝偃等展開修撰工作,首到貞觀十五年(公元641年),李泰等人將《括地志》修撰完成,并上表奏報給陛下。
陛下詔將《括地志》珍藏于秘閣,賞賜魏王李泰萬段物品,參與修撰工作的蕭德等人也都獲得賞賜。
陛下賞賜無可厚非,可在魏王李泰主持修撰工作期間,陛下你曾親自巡幸李泰位于延康坊的府邸,并因此下令赦免了雍州及長安死罪之下的罪犯,同時免除延康坊生活的百姓一年的租賦,賞賜魏王府官員很多財物。
陛下你賞賜給魏王李泰的規(guī)格,己經(jīng)超過太子李承乾,諫議大夫褚遂良上疏進諫,認為圣人禮制為尊嫡卑庶,帝王雖然寵愛庶子,不應該超越嫡子,太子李承乾獲得的待遇,己經(jīng)少于魏王李泰,如果帝王遠離親近與尊貴之人,便會私恩害公,惑至亂國。
可陛下你并沒有采納褚遂良的諫,依舊我行我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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