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其實合作也不是不行?!?
“至于那10%的利潤我們沐氏集團就不要了,就是需要麻煩范總修改一下那幾項條款!”
盡管如此,沐清雪還是堅持自己的態(tài)度不變。
因為對方不愿更改的幾項條款里面,有非常霸王的條款存在。
就比如其中一條。
在必要的時候,項目所需的一切產(chǎn)品原料都需由對方的公司提供。
看似平平無奇的一項條款。
可實際上卻為沐氏集團埋藏了一個大坑。
寫了必要的時候,可這個必要的定義呢?
對方并沒有詳細標(biāo)注,也就是說,只要對方需要,任何時候都可以是必要的事后。
而一旦原料的采購等各方面都被對方所知曉的話,那么他們這項技術(shù)也意味著有泄露的風(fēng)險。
他們此次合作的項目是開發(fā)一款新型口服液。
可以達到強身健體的功效,要比以往的口服液效果來得更快更猛!
完全打破了常規(guī)口服液所能夠達到的效果。
而這便是從強化試劑上面簡化而來的。
所需的原料一旦泄露,那么距離詳細的配比泄露還遠嗎?
到時候人家撤資走人,自己另立門戶,她沐氏集團可就虧大了。
“看來沐總你還是沒聽明白?!?
“既然這樣那我就再說一遍?!?
“條款我是不可能更改的,這樣好了,15%!”
“我愿意讓出15%的利潤來作為不修改條款的補償如何?”
15%的利潤相當(dāng)于三個億!
如此高的價格,對于沐氏集團來說已經(jīng)不是一筆小數(shù)字。
“怎么樣沐總,現(xiàn)在決定權(quán)在你的手上?!?
“行與不行,你給個痛快話吧?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