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這十二首歌,王謙簽下王聲后,都不用再怎么操心,直接找人給他這些歌做一下編曲配樂,接著就可以直接灌制成唱片發(fā)行起來。
不過雖然王謙比較認同王聲的所有作品,但卻肯定不會給他所有作品都一個價格。
那樣的話等于是對這些作品的不尊重,同時也可能會給王聲養(yǎng)成一個不好的習慣,會讓王聲誤以為只要是自己創(chuàng)作的歌曲不管好壞都是同樣的價位,那樣的話......他也沒必要非得絞盡腦汁寫出精品好歌了不是?
于是,王謙和王聲商量了一下,將包括《今夜》在內(nèi)的六首歌定價五千,其中四首王聲早期的作品,定價三千一首。
而最后還有兩首,王謙確定為精品中的精品,于是直接給了一個每首一萬的高價!
那結果就是......王謙代表公司買下這十二首歌的版權,將一次性支付給王聲62000元錢!
這比平均五千一首的價格還多給了兩千,著實把王聲給驚得夠嗆。
他本以為自己這些歌,能有個三四首定價五千就不錯了,剩下的如果王謙說不好,那么就算以一兩千的價格賣出去他也是愿意的。反正到時候如果能湊夠三萬五最好,實在湊不夠也沒關系,剩下的他簽到王謙的公司去,然后再慢慢還也就是了!
結果王謙卻是給了他這么大的驚喜!
雖然價格談妥下來,不過王謙肯定沒辦法一次性將這筆錢給王聲,合同也不可能這么草草地簽定下來。